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 416 号)(以下简称“函”),对公司股票长期停牌达三个月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股票停牌期间进行的工作、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股票复牌的安排与计划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股票停牌期间进行的工作
公司因控股股东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2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与多家有意向的可并购资产进行了接触,并结合产业方向、市场前景等,进行了长时间的论证。商谈的项目有江苏航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项目、某互联网公司等。
经过慎重选择,近期公司与某互联网公司达成重组意向,初步方案为公司向该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该公司股东所持有的100%股权。该公司是一家国内著名的互联网研发及运营公司,预计本次重组构成借壳。
目前,公司已聘请了中介机构进场开始对重组所涉及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所属行业将由化纤业转为互联网业,主营业务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需经过董事会通过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三、股票复牌的安排与计划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我公司现申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1月23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