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美大,证券代码:002677)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预计2014年度盈利约13,459.66万元至16,689.98万元,详见2014年10月24日发布的编号为2014-050公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该业绩预告合理,无发生变化。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