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4年7月1日、7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日、7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4-030)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编号:2014-03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账号:4058200001819100087822),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