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5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连庆先生、姚锦海先生的通知:

 陈连庆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463,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质押给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姚锦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质押给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陈连庆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7,5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4%;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463,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5%,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6.61%。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213,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68.46%。

 姚锦海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25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8,43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2,8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1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