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文玖先生于2014年6月2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0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中国民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就此发布了《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具体内容刊载于2014年6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4年12月23日,公司接到常文玖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中国民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1,70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因协议到期并偿还了借款,于2014年12月22日在中国民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