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在本报A06版刊登了资产转让公告。因技术问题,本报不慎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长城新盛·长城资产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一句中的“·”,标记成了“?”。
现将更正后的公告重新刊发如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长城新盛·长城资产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长城新盛·长城资产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
二、交易方式: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竞价转让。
三、公告期限: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9日。
四、交易对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7:00。
六、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向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受让登记申请。
联系人:罗又玮 联系电话:022-58835660-247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tjfae.com。
特此声明,并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致歉!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