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2014年3月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正式递交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201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第140191号《受理通知书》,公司债申请文件获得正式受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由于报送申请文件以来,公司市场环境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为应对市场变化,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根据公司现阶段资金安排及经营情况,并考虑当前环境下债券发行的综合融资成本,经过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慎分析、论证和权衡,公司拟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14年12月1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截止2014年12月23日公司仍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4、2014年6月1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材料;2014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66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获得正式受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详见2014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正在审核过程中,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经查询,未来三个月内除非公开发行事项外,公司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和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除非公开发行的重大事项。
6、经公司咨询公司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明确表示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再融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