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说明
2014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通报了对涉嫌操纵包括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内的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的相关情况。
公司知悉该通报及央视媒体报道后十分重视,立即对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等情况进行自查。现根据自查情况,公司作出如下说明:
1.该报道是针对涉嫌操纵公司股票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调查,截至公告发出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人员均未收到证监会关于立案调查的任何书面文件。
2.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也不存在配合机构及个人操纵股价的行为。公司未与任何机构签订市值管理协议,没有发布选择性信息配合操纵股价。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做好公司主营业务,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也为回报投资者做出不懈努力。
4.公司会继续关注证监会对上述事项的后续处理情况,公司坚决支持证监会打击非法操纵股票市场的行为。
二、必要的风险提示
1.股价的波动除受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我国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可能会产生脱离其本身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