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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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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开通直销柜台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开通直销柜台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687)已于2014年7月25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其中直销机构仅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为进一步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3日起开通本基金在直销柜台的日常申购业务。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盛元红利股票
基金主代码202009
前端交易代码202009
后端交易代码20201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3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2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3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3,506,979.9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12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12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2月2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4年12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4年12月26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4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4年12月24日之前(含2014年12月24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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