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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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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4年12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北京银行代理旗下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25)、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26)、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28)、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29)和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30)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上述基金在北京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北京银行业务规则等要求执行。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6

 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4年12月1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广电运通”(股票代码002152)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年12月2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广电运通”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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