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粉磁材;证券代码:002600)自 2014年 11 月17 日上午开市起已临时停牌。
鉴于公司筹划的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12月1日、12月8日、12月15日、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1、2014-093、2014-094、2014-095)。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方仍在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进一步磋商,公司将积极推进、落实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方案制定等工作。
公司原预计于2014 年12月23日开市起复牌,由于交易双方及中介机构尚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为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 年12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 年12月31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 年12月3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并及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