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产经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审失“红罐” 加多宝上诉至最高院
凉茶格局添变数
王锦

 □本报记者 王锦

 

 针对红罐包装装潢案一审败诉一事,加多宝12月22日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一审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加多宝方面还表示将面向全球征集律师,征集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

 继续生产和销售红罐

 “一审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加多宝将会继续合法生产和销售红罐凉茶。”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12月22日表示。

 广东省高级法院12月19日针对有“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之称的广药、加多宝“红罐之争”公开宣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该一审判决结果意味着加多宝将不能使用红罐包装装潢。加多宝方面已当庭表示上诉。

 在被问及若不能使用红罐是否有备用方案时,加多宝方面并未予以正面回应。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称,“谁创造谁拥有,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法院不能因为加多宝曾租赁过广药的商标,就把加多宝自主创造的红罐包装装潢判给广药,这样的逻辑太荒谬。”

 庞振国也表示,加多宝已启动上诉程序,在最高院的结果出来之前,一审的判决都是无效的,所以加多宝将继续合法生产经营。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表示,鉴于案件影响较大,二审程序也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据悉,该案一审时间跨度两年有余,“红罐之争”始于2012年7月,后于2013年2月由最高院指定广东高院受理,最终于2014年12月19日宣判,判决历时19个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表示,正常情况下,二审可能会出现几种结果:一是推翻一审判决,红罐归加多宝所有;二是维持原判;三是部分维持,也即红罐归王老吉,但赔偿数额方面会减少;四是,两家和解,都有权使用红罐。“个人认为,二审时一定会有变化,因为一审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认定上均有错误。”

 渠道战争升级 凉茶格局添变数

 有行业人士认为,即使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也可能给加多宝带来一定经营风险,尤其是渠道风险。由于代理商、经销商存在共担风险的可能,会造成生意的不确定性,这给王老吉创造了夺取市场份额的好时机。

 事实上,近期加多宝和王老吉在渠道方面的竞争已有加剧之势,除了借助“红罐”一审判决结果各自加大营销力度之外,双方在经销商体系方面的纷争也不断。加多宝方面称,将会努力稳定经销商队伍,同时对竞争对手散播不实传闻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

 对于目前市场份额的提问,加多宝相关人士12月22日表示,此前两年市场份额均超过70%,已连续7年国内罐装饮料第一。

 根据2013年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数据,2012年加多宝和王老吉在凉茶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73%和8.9%,加多宝2012年更名之后市场份额增加至80%。此前,加多宝方面称已提前两个月完成2014年销售目标,但并未透露全年销售目标的金额。据公开信息,2012年,加多宝全年销量突破200亿元。

 国泰君安胡春霞表示,预期2014年王老吉收入近100亿元,其中红罐80亿、绿盒20亿。

 胡春霞指出,王老吉、加多宝对垒,加速培育了红罐凉茶这一品类的市场容量,2011-2014年预计整个品类销售额复合增速达33.5%,预计2014年(王老吉+加多宝)的终端销售额接近400亿元,预计未来以(王老吉+加多宝)为主导的红罐凉茶销售额仍有望保持15%左右的平稳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白云山(600332)12月19日公告称,收到广药集团来函,修改了将“王老吉”系列等商标转让给白云山的履行时间,从之前要求“待‘王老吉’商标全部法律纠纷解决,自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变更为“待‘红罐装潢纠纷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