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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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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年3月起施行
张敏

 □本报记者 张敏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做出规定。国土部相关人士表示,计划于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

 《条例》要求,国土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不同部门之间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条例》规定了登记簿的登记内容。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条例》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查询登记资料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表示,原有的分散登记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现象。由于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以及林牧用地之间的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诸多矛盾和纠纷。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就是确定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公示,从而达到保护不动产物权的目的。

 中金公司分析,在不动产登记之后,房地产业的“营改增”和房地产税改革将逐步推进,预计费时会长达1-2年。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房地产调控从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对市场的影响将很大。只有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不动产登记条例可能意味着市民拥有房屋情况的“全透明”。

 (更多报道见中证网专题http://www.cs.com.cn/xwzx/xwzt/bdczxtlzs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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