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2月17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其中董事杨云先生委托董事周学仲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置一套深水软管铺设系统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南海深水油气开发以及开拓国际市场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购置一套深水软管铺设系统,投资总额约44,413万元人民币,全部投资由该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并批准其可研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置一套深水机械切割式挖沟机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南海和东海油气开发以及未来水下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购置一套深水机械切割式挖沟机,投资总额约24,988.34万元人民币,全部投资由该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并批准其可研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