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14长证债”(债券代码:112232),收盘价格异常。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并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2月1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4长证债”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有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债券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能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