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直销中心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特定投资群体提供投资理财服务,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 月 22日起,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二、适用基金及优惠费率?
1、适用基金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1)、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2)、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3)、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5)、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6)、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7)、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8)、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代码590009)、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545)、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571)、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706)。
2、优惠政策
对于通过直销中心申购上述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统一实施为原申购费率的2折,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2;若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4年10月23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置信电气(600517),2014年11月27日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美都能源(600175)进行估值。
2014年12月18日,置信电气(600517)、美都能源(600175)复牌交易,根据上述股票复牌后的交易特征,本公司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共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2月 18日起对旗下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4年第7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邮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576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5月2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4-12-22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4-11-20
至 2014-12-21 止 |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4年12月22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21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2月23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2014年12 月19日在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12 月22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12 月23 日起可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规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
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提示
1、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支付并按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二、咨询办法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本基金销售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代销机构
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晋商银行、招商银行、银河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安信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中信证券(浙江)、齐鲁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新时代证券、宏源证券、浙商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天相投顾、首创证券、国金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江海证券、中投证券、诚浩证券、天风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华融证券、东兴证券、联讯证券、华安证券、中国国际期货、中山证券、天风证券、华宝证券、北京展恒、杭州数米、和讯科技、深圳众禄、上海好买、浙江同花顺、天天基金、万银财富、诺亚正行、北京增财、上海长量、中期时代、深圳市新兰德、一路财富、钱景财富、方正证券、广发证券、恒天明泽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92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2月1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A |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B | 中邮现金驿站货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921 | 000922 | 000923 |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 - |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2014]2072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4年12月10日
至 2014年12月16日 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12月18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117 |
份额级别 |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A |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B | 中邮现金驿站货C | 合计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50,365,464.02 | - | - | 250,365,464.02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5,447.53 | - | - | 5,447.53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50,365,464.02 | - | - | 250,365,464.02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5,447.53 | - | - | 5,447.53 |
合计 | 250,370,911.55 | - | - | 250,370,911.55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30,000,600.00 | - | - | 30,000,60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1.98% | - | - | 11.98%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2014年12月15日认购本基金产品(000921),货币基金不产生认购费。 | - | - |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2014年12月15日认购本基金产品(000921),货币基金不产生认购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250,026.40 | - | - | 1,250,026.4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5% | - | - | 0.5%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12月18日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开户时填写的地址寄送认购确认书,及向所有新开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户确认书。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0-1618、010-58511618修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