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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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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29版)

 1)申请开户时须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

 ①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风险调查问卷(个人)》;

 ⑤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个人)》;

 机构投资者

 ①填妥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预留印鉴卡》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

 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多级授权需要各级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⑥加盖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⑦加盖银行公章和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⑧填妥并加盖公章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⑨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机构)》;

 ⑩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二份);

 11若以理财产品作为开户主体(如券商理财计划等),还需提供该产品对应监管机构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申请认购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投资者

 ①填妥的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

 ①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下述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000041290273142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4、注意事项

 1)本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3)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7: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逾期则投资者须在下一交易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

 5)基金认购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不符的;

 ④投资人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无效后T+2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7)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8)直销中心办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C座10层。

 (二)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工作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农业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注: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详细的开户及认购手续敬请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通过其他银行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其他银行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四)通过各券商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其他券商销售机构。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券商销售机构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券商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其他券商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其他券商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其他券商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其他券商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其他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其他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以登记机构计算的利息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本公司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本公司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本公司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本公司、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本公司、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基金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4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C座10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设立日期:201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5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邓彬

 联系电话:010-5936329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8121510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

 1)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4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C座10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6日

 联系人:邓彬

 电话:010-59363299

 传真: 010-59363298

 2)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www.cdbsfund.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牛峰

 电话: 010-85108223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鹿馨方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om

 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服电话:021-5450999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1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1)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刘宝文

 客服电话:400-850-7771

 网址:8.jrj.com.cn/

 1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4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C座10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电话:010-59363299

 传真:010-5936329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洪磊

 联系人:单峰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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