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2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提名蒋明先生、胡英女士、毛绍融先生、赵大为先生、陈康远先生、顾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惠芳女士、谭建荣先生、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发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蒋明先生、胡英女士、毛绍融先生、赵大为先生、陈康远先生、顾昶女士为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程惠芳女士、谭建荣先生、赵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注册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明先生,196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制氧机厂总经济师办公室主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总经理、董事长,2001年10月至2005年11月期间曾任杭州杭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明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英女士,196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工行衢州分行资产保全部副主任、工行衢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现更名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胡英女士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毛绍融先生,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1985年5月至1987年1月任西安交通大学动力机械系低温教研室助教;198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曾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处处长、工程成套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董事、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院长、总工程师、董事长,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毛绍融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792,74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大为先生,196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7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制氧机厂质检办工程师、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大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792,74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康远先生,195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毕业,高级会计师。197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制氧机厂总经办副主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处处长、副总会计师;2006年12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3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康远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昶女士,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职工行杭州市分行(现为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信贷部,2000年3月调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现更名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历任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今任副总经理(2011年4月起兼任风险总监);2011年9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顾昶女士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建荣先生,1954年10月出生,汉族,九三学社,博士,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1987年至今于到浙江大学任教,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系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2010年4月起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兴源过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锻压独立董事。谭建荣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敏女士,1965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1987年7月至今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任教;2003年4月至2009年4月兼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兼任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惠芳,195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8月至1978年12月任东阳化工厂技术员;1979年1月至1992年12月前后任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经贸管理学院副院长、经贸管理学院院长、浙江工业大学浙商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浙江省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博士点负责人,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2013年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浙江省应用经济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国际贸易博士点负责人。曾任浙江久立科技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至2014年12月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今任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2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核查,认为陶自平先生、李立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陶自平先生、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注册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陶自平先生,195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毕业,高级政工师。1977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处处长、工会党总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立峰,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学历本科,会计师、经济师职称。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现更名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10年8月起先后任经营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2012年12月至今任经营管理部高级经理。2011年9月至今兼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李立峰先生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6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生效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范围,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重分类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2014 年9 月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调整数 |
长期股权投资 | 73,968,312.88 | 71,865,997.3 | -2,102,315.58 | 124,094,848.06 | 121,992,532.48 | -2,102,315.5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628,055.00 | 3,730,370.58 | 2,102,315.58 | 1,457,280.00 | 3,559,595.58 | 2,102,315.58 |
资本公积 | 883,560,697.09 | 883,035,576.87 | -525,120.22 | 750,712,693.53 | 750,289,184.43 | -423,509.10 |
外币报表则算差额 | -6,870,946.61 | | 6,870,946.61 | -4,557,499.63 | | 4,557,499.63 |
其他综合收益 | | -6,345,826.39 | -6,345,826.39 | | -4,133,990.53 | -4,133,990.53 |
2、2014 年9 月30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调整数 |
长期股权投资 | 2,699,886,138.53 | 2,698,013,037.65 | -1,873,100.88 | 2,405,679,247.52 | 2,403,806,146.64 | -1,873,100.8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873,100.88 | 1,873,100.88 | | 1,873,100.88 | 1,873,100.88 |
本次调整,仅对上述会计报表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 年末及2014年9月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 年度及201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12月18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透平”)投资设立全资销售公司——杭州杭氧透平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核准的名字为准)(以下简称:“透平销售公司”)。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3,495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成立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制造、安装、维修:透平机械及附属设备。一般经营项目:维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配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透平机械、特种焊接,电子计算机软件;货物进出口。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杭氧透平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杭州杭氧透平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核准的名字为准)
2、注册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弘元饭店内
3、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法人代表:叶相余
6、公司经营范围:透平机械及附属设备销售和维修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杭氧透平以自有资金投资组建透平销售公司,主要是对杭氧透平进行的销售战略的补充,为了更好地开发销售市场,拓展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开发新兴市场,扩大公司整体规模。透平销售公司投资额少,风险小,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会受外部市场、内部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公司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5:00至2015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1.1 关于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 关于选举胡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3 关于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4 关于选举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5 关于选举陈康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6 关于选举顾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1.2.1 关于选举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 关于选举谭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 关于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陶自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需要逐项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办法,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4年12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30日—12月31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430 | 杭氧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买入投票”;
B、输入证券代码:362430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议案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1 |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1.1.1 | 关于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
1.1.2 | 关于选举胡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
1.1.3 | 关于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
1.1.4 | 关于选举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
1.1.5 | 关于选举陈康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5 |
1.1.6 | 关于选举顾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6 |
1.2 |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1.2.1 | 关于选举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
1.2.2 | 关于选举谭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
1.2.3 | 关于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
议案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 |
2.1 | 关于选举陶自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
2.2 | 关于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2 |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 1.2 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 2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例如:在选举非独立董事中,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委托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E、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何干良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议案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1 | 持有股份数 | 股 | 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 股 |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同意表决票数(股) |
1.1.1 | 关于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2 | 关于选举胡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3 | 关于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4 | 关于选举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5 | 关于选举陈康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6 | 关于选举顾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 | 持有股份数 | 股 | 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 股 |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同意表决票数(股) |
1.2.1 | 关于选举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2 | 关于选举谭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3 | 关于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议案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持有股份数 | 股 | 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 股 |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同意表决票数(股) |
2.1 | 关于选举陶自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2 | 关于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黄申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黄申俊先生将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申俊先生,1957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毕业,高级工程师。197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2009年12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3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申俊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