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科12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12月31日东阳光科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股利0.6至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欧阳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