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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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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77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 14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提前赎回“国电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国电转债”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发行了55亿元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国电转债”,代码110018),票面金额100元。2012年2月20日,“国电转债”进入转股期,目前转股价格为2.27元/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2月17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7元/股)的130%,已触发“国电转债”的赎回条款。因此,董事会决定行使“国电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国电转债”全部赎回。

 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办理“国电转债”赎回的有关事宜。公司将尽快刊登《关于实施“国电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公布有关提前赎回“国电转债”的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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