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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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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4-6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八菱科技、代码:002592)自2014年11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61),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最晚在2014年12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新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61)。

 停牌后,公司相继于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3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62、2014-63、2014-64、2014-65)。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收购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配套募集部分资金。由于重组方案仍需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6),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计划于2015年2月4日前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法律尽职调查仍在进行中,本次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仍需继续认证与完善,待前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4-6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7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2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署〈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公司决定向文化旅游领域拓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文华”)签署《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桂林广维文华持有的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公司”)100%股权。

 印象恐龙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在北京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由桂林文华认缴全部出资,截止本公告日,桂林文华实缴出资0元。印象恐龙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项目投资;产品设计;票务代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收购印象恐龙公司100%股权后,由印象恐龙公司在北京国家体育馆投资大型科幻演出项目,该演出项目的具体情况待相关文件齐备后再做后续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的议案》

 北京京演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体育馆”)与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文化”)于2014年7 月 14日就山水文化租赁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9号国家体育场馆的主馆事宜签订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现国家体育馆、山水文化同意将租赁合同(包括附件)中归属于山水文化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公司,公司取代山水文化在该租赁合同中的地位,取得国家体育场馆的租赁使用权,并在三方协议签订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公司需向国家体育馆支付押金共计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鉴于公司拟收购印象恐龙公司100%股权,并由印象恐龙公司在国家体育馆投资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家体育馆、山水文化桂林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

 本次签署的三方协议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在文化旅游领域的拓展,公司拟与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家浜旅游”) 在江苏常熟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策划及演出,旅游服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合作公司出资比例70%;沙家浜旅游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合作公司出资比例30%。合作公司拟在江苏常熟沙家浜景区投资打造一台以《沙家浜》抗日题材为主线的大型驻场实景演出节目,该演出节目的具体情况待相关文件齐备后再做后续公告。

 鉴于《沙家浜》实景演出项目有利于加快公司文化旅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沙家浜旅游签署《合作协议书》。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另行公告,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4-7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为保证审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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