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7日以传真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秀峰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与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对标企业财务数据进行了详细比对,并对测算结果进行了查看和核实。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办法充分体现了制定过程中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实际。公司监事会同意本办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