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在2014年12月10日、11日、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自查及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0日、11日、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