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鉴于本公司清债登记情况,再次公告,请未登记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所需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法人等为营业执照)。
2、载明债权人姓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债权相关情况债权申报书;该债权申报书应由债权人签章。
3、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相关单据凭证等债权证明材料。
请债权人准备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两份,并携带原件前来以供核对。逾期申报的债权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涂盛高13331130818 罗卓辉18088801148
杨 胜13810786758
申报地点: 惠州市下角润宇广场B栋7C房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