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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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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高效落实非许可类并购重组事后审核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注册制渐行渐近,监管层简政放权,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的步伐也在加快。为进一步贯彻“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监管理念,落实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关于落实非许可类并购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加强非许可类并购重组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并购重组市场透明度,遏制通过非许可类并购重组规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一放就乱”现象的发生。

 进一步细化信批要求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证监会取消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的审批,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

 在此背景下,上交所《通知》明确,一,对已取消行政许可的并购重组事项实行事后审核。不过考虑到要约收购涉及业务操作事项,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仍作事前形式审核。二,实施半年期过渡安排。过渡期内,上市公司披露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直接披露非许可类重组报告书草案后,应当同时申请股票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上交所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披露审核。三,强调事后审核发现问题公司需补充披露。《通知》明确,对于信息披露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上交所将要求公司予以说明,披露更正或补充公告,以及修订后的相关报告书全文或摘要。

 有效提高市场效率

 统计显示,自修订后的《重组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在数量上较以往有明显增长。截至12月12日,沪市有6家公司披露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其中*ST三毛、西部资源、*ST天威等3家公司已根据上交所事后审核意见补充披露修订说明公告后复牌。3家公司披露预案后平均停牌时间仅3.67个工作日,其中包含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准备补充说明信息披露文件时间。

 上交所相关人士介绍,该所公司监管一部对此类业务专门建立了严格高效有序的内部审核机制,结合重组预案披露后媒体报道情况对重组预案进行事后审核,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半年过渡期之后,事后审核期间将不再停牌,非许可类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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