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世纪游轮;股票代码:002558)已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临024;于2014年11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为2014-临025;于2014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为2014-临026;于2014年11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为2014-临027;于2014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为2014-临031;于201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为2014-临032。
现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世纪游轮,股票代码:002558)自 2014 年 12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1 月 1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