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2013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部分薪酬,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确认,现披露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的其余部分,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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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