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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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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10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4年12月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0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其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周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此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周金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周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周金明先生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周金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我们同意周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定于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总部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108)。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旗滨集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周金明先生简历:

 周金明,男,197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2001年8月株洲市奔龙链条厂任财务工作,先后担任出纳、会计、财务科长;2001年9月至2007年12月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评估(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8年1月至今湖南湘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主要股东、主任会计师、所长、党支部书记。

 2009年9月被评为长沙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优秀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被评为长沙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三联三为”活动先进个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和湖南省注册会计师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沙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总支青年委员;湖南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特聘教授;聘为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教师。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1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4年12月24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特邀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和参会回执(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参会回执(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参会回执(见附件3)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登记时间:2014年 12月26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沈美丽

 8、联系电话(传真):0596-5699660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2、请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网络系统投票程序。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美丽

 2、联系电话:0596—569966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4年 12月3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由于本次会议仅有一个议案,故采用一次性表决方法,按以下方式申报: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 12月24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63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票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时,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14年12月24日,我单 位(个人)持有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盖章): 股东帐号:

 出席人姓名: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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