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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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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3)股票选择

 基金管理人将发挥其在股票研究方面的专业优势,综合利用卖方研究报告、实地调研和财务分析等多种手段,运用SWOT模型 (企业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分析对个股的基本面做定性的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具备以下特征:

 ①分析公司外部的环境能否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核心能力的提高和竞争优势的维持在短期内会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②考察企业的商业模式是否可以维持企业销售规模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包括产品的市场容量是否足够大;商业模式是否独特、不容易被模仿;利润率能否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而逐渐提高;公司通过内生增长或外生增长实现规模扩张的可能性。

 ③分析技术开发能力与创新能力。在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环节,拥有自主技术开发能力、掌握专利或专有保密技术,技术水平是否位居行业前列,且这种优势不容易被复制;是否能不断向市场提供新型的产品与服务,进行营销模式的创新、管理的创新等,增加核心竞争力。随着规模的扩大和技术实力的提升,是否可以提高行业的进入壁垒,增强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

 ④分析企业在所处产业中是否具有垄断优势,包括:在规模效应较明显的产业中,企业是否已形成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先发优势;在市场地域分割的产业,企业在所在地区是否已形成垄断地位;在资源性产业中,企业是否已拥有较为丰富的稀缺矿产或自然资源经营权;在高度管制的产业中,企业是否已优先取得经营牌照等。

 ⑤考察企业营销是否灵活,面对广阔的发展空间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国内市场份额是否逐渐提高。是否可以同时使业务打入国际市场,增加销售。

 ⑥企业是否存在潜在购并重组机会,购并重组后可以提升盈利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并且能够有效释放合并后的协同效应。

 ⑦分析公司治理结构,是否注重股东回报,是否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是否有针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司高管的诚信记录是否良好,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合理、透明,是否存在侵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行为。

 ⑧分析管理层素质,是否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是否具备前瞻性战略眼光,对全球化的经济趋势与对本产业的影响的洞察力,发现潜在机遇能力,资本观念与运作能力以及外来资本保持开放合作的态度,熟悉资本运作规律,并以此改造和发展企业的能力。

 ⑨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稳健,资产负债率健康,营运能力和经营效率指标优良。

 本基金将符合以上条件的股票优先纳入备选库,作为重点投资对象,80%以上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拥有相关优势的上市公司。

 (4)估值水平判断

 公司股价持续强于市场的基本前提是有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通过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对股票进行估值水平判断,优先选择股价相对被低估的股票。

 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本基金根据公司所处产业及公司自身的特点选择相应的估值方法,综合运用相对估值法、绝对估值法及资产价值法。在运用相对估值法中的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盈利增长比率(PEG)等指标估值时,不仅要求与国内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而且要求与国外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充分体现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投资理念。同时结合伴生因素,如分析师评级的变动、股票价格走势与成交量、投资者关注度等对目标企业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绝对估值法主要运用现金流贴现(DCF)或股利贴现(DDM)。资产价值法的指标主要有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在综合各种估值方法的前提下,本基金注意不同方法结果之间的相互印证,以检验结果的可信性。

 3、股票库管理

 (1)公司股票库(一级库)构建

 本基金首先以国内A股市场进行初选剔除。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明显受操纵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

 (2)基金备选库(二级库)构建

 根据上述股票投资策略一节的(2)行业配置所述的定性和定量方法,本基金筛选出具备相对竞争力的区域和行业。由此产生相应的股票形成基金备选库。

 (3)基金核心库(三级库)构建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扎实的案头研究和详尽紧密的实地调研,结合卖方研究的分析,根据上述股票投资策略一节的(3)股票选择标准来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发掘出优质公司股票,构建基金核心库。

 4、债券投资策略

 为降低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适度积极操作,进行债券投资,以提高基金收益。具体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曲线随时间变化而变化,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未来可能的变化方向和方式,合理配置和调整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具体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梯形策略以及骑乘策略等,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确定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主要体现在对于不同类型债券的选择,实现债券组合收益的优化。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研究和投资。

 (4)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依据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流动性较好、交易较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策略的综合运用进行操作,实现对冲系统性风险及规避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的目的。为此,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股指期货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此外,建立了股指期货交易决策小组,授权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如未来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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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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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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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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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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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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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75%、2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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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1年5月17日至2011年11月1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1年5月17日至2014年9月30日。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第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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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

 (注:Y:持有时间,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1年4月19日公布的《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一、绪言”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释义”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8、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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