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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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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4-04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太钢不锈,股票代码:000825)于2014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近期公共传媒未见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受7号空分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影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向本公司供应气体义务,影响本公司部分产品产量减少,消耗升高,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赔偿事宜,预计上述赔偿金额在1亿元至1.3亿元人民币,具体赔偿事宜公司将在确定上述事项后发布公告,赔偿金额及赔偿款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以后续发布的赔偿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收到上述赔偿款年度将其确认为当年营业外收入,公司在2014年度能否收到上述赔偿款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5项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事项;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2014年业绩尚不能确定,2014年业绩请以《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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