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重组整合的提示暨复牌公告》,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拟对下属企业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进行重组整合。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南有色及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的通知,中国五矿下属企业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集团”)及湖南有色已于2014年12月11日分别作出董事会决议,批准湖南有色私有化方案。根据湖南有色私有化方案,湖南有色集团拟联合其全资子公司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全面要约收购方式私有化其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湖南有色;继而以吸收合并方式与湖南有色合并,承继湖南有色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注销湖南有色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于上述私有化方案项下的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湖南有色集团将承继取得湖南有色直接持有的公司60.94%的股权。
湖南有色集团是湖南有色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李福利,注册资金577,52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湖南有色目前直接持有公司60.9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私有化方案项下的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湖南有色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保持不变。
截至目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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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湖南有色集团将按规定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因本次吸收合并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
此外,上述私有化方案的实施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湖南有色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并受制于私有化方案项下收购要约及合并协议生效的一系列条件。就私有化方案项下吸收合并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