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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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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授权六地保监局监管险资运用
□本报记者 李超

 □本报记者 李超

 

 保监会11日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授权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各保险机构在上述6省市的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投资项目注册登记或投资后,接受试点保监局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监管。6省市辖区内经营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集团公司及其控股的保险类子公司除外)的资金运用接受试点保监局的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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