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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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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6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移动签署
《中国移动2015年排队叫号集中采购供货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拓电子”或“乙方”)于2014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奥拓电子关于中标中国移动2015年排队叫号集中采购项目的公告》, 奥拓电子递交的中国移动2015年排队叫号集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招标人接受,正式确定为中标人。2014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或“甲方”)签署了《中国移动2015年排队叫号集中采购供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履约过程中,乙方如出现违约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甲方向乙方购买排队机产品,没有约定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采购单位与乙方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甲方或是甲方的关联公司(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合法继承人)。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注册资本:164,184(万元)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经营范围:经营GSM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

 中国移动及其关联公司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国移动2013年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合同金额为318万元,占当年类似业务总合同金额的比例为3.5%。

 3、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有充足的资本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保证本次交易的履约。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标的及价格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购买排队机产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价款以具体的采购合同进行结算,协议产品价格包括协议产品及其相关附件、辅件和服务、运输保险费用的价格。

 2、货款结算

 (1)第一笔货款:采购方收到原始装箱单及质量和数量证明书、验货合格证书以及相关发票后支付总货款的70%。

 (2)第二笔货款:采购方收到安装验收合格证书以及相关发票后支付总货款的20%。

 (3)第三笔货款:采购方收到设备运行稳定报告以及相关发票后支付总货款的10%。

 3、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等或其他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期执行,则本协议执行相应顺延。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执行问题。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5、争议解决

 所有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仲裁。

 6、协议的签署及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公布有关本协议设备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协议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协议设备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1) 甲方公布有关本协议设备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协议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 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四、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将对公司该类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和未来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本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影响其他客户对该产品的需求。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今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其相关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中国移动签署的《中国移动2015年排队叫号集中采购供货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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