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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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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 2014-05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我公司”)于近日获得2项政府补助,合计金额2,844.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收到郴州市苏仙区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文件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苏国税通【2014】569号通知书,郴州市苏仙区国家税务局审核认定我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白银和精铋增值税返还2,798.75万元。

 2、公司收到郴州市苏仙区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文件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苏国税通【2014】570号通知书,郴州市苏仙区国家税务局审核认定我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硫酸增值税返还45.59万元。

 截至目前,上述2,844.34万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将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测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20%之间,该政府补助的到账不会导致公司预测的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区间产生变化,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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