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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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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5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目前经公司论证确定本次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控股股东以武汉土地资产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控股股东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土地资产仍在办理产权分割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相关前期工作亦在持续进行中。因有关事项仍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对股票持续停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长远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与支持,同时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5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及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实业”)的通知,华信实业将终止实施对本公司的收购行为,即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1.14%股权不再过户至华信实业名下。现将关于终止实施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为进一步整合集团资源、调整产业布局,于2013年9月派生分立为“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分立后存续公司,保留武汉中恒集团原名称不变,拥有原武汉中恒集团旗下的地产类资产和权益;“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为派生新设公司,拥有原武汉中恒集团旗下的非地产类资产和权益,其中包括原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1.14%股权。

 华信实业已于2013年11月27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公告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03 号)。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信实业,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总股本不变,对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41.14% A 股股份(116,489,894 股)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二、终止实施本次收购的原因

 1.本公司于2014年6月起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武汉中恒集团拟以其武汉土地资产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完成后,武汉中恒集团将新增持有本公司股权。若实施分立将现有41.14%的本公司股权过户至华信实业,将导致武汉中恒集团、华信实业均持有本公司股权,不符合武汉中恒集团分立的商业目的,实施的意义和必要性不足。

 2.武汉中恒集团继续持有本公司41.14%股权,不再将本公司股权过户至华信实业,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利益。

 鉴于以上情况,华信实业将终止实施本次收购,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1.14%股权不再过户至华信实业名下,武汉中恒集团继续持有本公司股权,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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