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关于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通知,沈机集团于2014年12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2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47%,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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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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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沈机集团本次减持本公司股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沈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0,330,6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9%,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沈机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