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14-044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在公司103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201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信贷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函等业务,该授信额度为信用授信额度,有效期二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董事会同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增加1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即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涉及的信贷产品业务范围、授信方式及有效期均与原授信情况保持一致。
二、审议通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木海、武桢、许建清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因此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推动公司长期发展,维护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基于公司2015年度比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的前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将全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本《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木海、武桢、许建清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为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木海、武桢、许建清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并对下列事项进行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14-045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6日,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83%)边程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份额不超过500万股,增持价格不超过22元/股。
同时,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在不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据个人能力相应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4-046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青菊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制定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能有效促进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14-047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可能涉及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科达洁能,股票代码:600499)于2014 年 12 月 3日起停牌。
2014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公司管理层就增持公司股票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公司将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管理层增持计划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12月 10 日开市时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特别提示
1、《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洁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科达洁能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和子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参与人数总计不超过300人,其中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公司和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等不超过291人。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具体情况将在每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审核确定。
3、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
(1)员工合法薪酬;
(2)员工自筹资金;
(3)公司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提取标准为:
Bn=(En-1-En-2)*20%
①Bn表示 N 年度提取的持股计划奖励金
②En-1为 N-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③En-2为 N-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持股计划奖励金,首次提取奖励金为2016年度,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以2015年度相比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差值为基数,按照 20%的比例提取。由于2015年度净利润尚无法估计,目前暂无法测算首期及以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金额。
4、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
(1)二级市场购买;
(2)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配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3)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5)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滚动设立五期各自独立存续的持股计划。每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①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②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管理人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6、公司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 释义 |
科达洁能/公司/本公司 | 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员工持股计划 | 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
持有人 | 指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科达洁能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标的股票 |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和持有的科达洁能股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指科达洁能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 | 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
管理规则 | 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人民币元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指导意见》 |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 指《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
《公司章程》 | 指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和子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当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份额分配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人员及份额分配由董事会确定。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总计不超过30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分别为董事吴木海、武桢、许建清,监事付青菊、宋一波、杨莎莉,高级管理人员周鹏、曾飞、朱亚锋等,持有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5%,公司和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合计不超过291人,持有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85%。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具体情况将在每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审核确定。由于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金额目前无法估算,持有人份额目前未能确定。届时,公司将根据每年业绩情况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奖励金测算方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一)员工合法薪酬;
(二)员工自筹资金;
(三)公司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提取标准为:
Bn=(En-1-En-2)*20%
①Bn表示 N 年度提取的持股计划奖励金
②En-1为 N-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③En-2为 N-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持股计划奖励金,首次提取奖励金为2016年度,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以2015年度相比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差值为基数,按照 20%的比例提取。由于2015年度净利润尚无法估计,目前暂无法测算首期及以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金额。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二级市场购买;
(二)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配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三)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四)股东自愿赠与;
(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应当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应当每月公告一次购买股票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等具体情况,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将全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管理委员会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鉴于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将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将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主要条款
1、员工持股计划由管理委员会自行管理。
2、管理委员会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时可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其他人具体行使股东权利。
3、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二)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
1、科达洁能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权益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独立于公司资产,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对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资产进行冻结、扣押、质押或进行其他处分。
(三)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税收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2、费用
(1)证券交易费用
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
资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相关账户的开立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四)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管理规则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持股计划资产;
2、员工持股计划成立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可对持股计划进行市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融资、买入和卖出标的股票、向持有人分配现金资产等,但处于锁定期内的股票不能卖出;
3、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终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滚动设立五期各自独立存续的持股计划。每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方式获得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2)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管理人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为货币资金和股票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若公司有再融资事项,员工持股计划按照下列方式参与: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若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员工持股计划可依法公平参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配股
若本公司通过配股方式融资,员工持股计划可按照其所持有股票对应的配股数量依法参与配股。
(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本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融资,员工持股计划可依法参与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七、特殊情况时员工持股份额的处置办法
(一)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或者子公司任职,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三)因公司与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其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但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持有人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辞职、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辞退等情况时,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现强制转让的,由公司受让,分配给其他的引进人才。
八、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程序,就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员工持股计划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及时披露征求意见情况及相关决议。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