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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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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与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签署谅解备忘录
王姣

 □本报记者 王姣

 

 2014年12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与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DGCX)在上海宣布签署谅解备忘录,这是中金所与中东地区衍生品交易所签署的首个备忘录。

 通过签署备忘录,双方将建立伙伴关系,在风险管理、经营策略、市场监督和新产品开发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从而加强中国与中东地区在衍生品市场领域的联系。

 中金所总经理胡政表示:“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是中东地区领先的衍生品交易所,产品种类丰富,在该区域金融市场极具影响力。与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签署谅解备忘录符合中金所的国际化战略,为两所未来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衷心希望双方加强在信息共享、人员培训、业务发展等领域的合作,互利共赢,实现共同繁荣。”

 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代理首席执行官Gaurang Desai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够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签署此谅解备忘录,这对两家交易所都大有裨益,可以推动双方进一步探索商机,扩大全球影响力,最终使客户受益。通过备忘录建立起合作的纽带,可以促使双方市场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与专长,开拓进取,推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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