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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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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4-111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8日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鉴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涉及问题较多、背景复杂,有关各方沟通、协调、报告并进一步细化、修改和完善重组预案的工作十分繁重。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分别自2014年11月7日、2014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资产重组框架介绍

 本次资产重组主要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交易方式尚在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告、确认;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初步确定为淮南矿业所属煤炭、电力业务板块的部分资产。目前标的资产的规模、权属边界等已初步确定,资产重组预案已初步形成,正与政府主管部门等进行汇报、沟通,但重组预案尚未最终确定。

 二、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展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淮南矿业对标的资产(即淮南矿业所属煤炭、电力业务板块的部分资产)的规模、权属边界等已初步确定,资产重组预案已经初步形成,正与政府主管部门等进行汇报、沟通,但尚未最终确定。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三、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加快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并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依规推进相关协议(包括与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与控股股东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等)的拟定、签署和向省国资委报送前置审批所需文件等。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4-112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公司及“12芜湖港”

 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物流”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发来的 《关于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2芜湖港”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联合评级于2014年9月10日根据公司发布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中提及的重大事项对皖江物流经营、财务状况及“12芜湖港”的信用水平可能产生的影响,对皖江物流及其“12芜湖港”做出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安排。

 观察期间,联合评级持续关注皖江物流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物流公司进入法定重组程序

 2014年10月8日,皖江物流发布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78)。2014年10月28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物流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了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全面开始接管物流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物流公司仍处于法定重整阶段。

 2、物流公司不再纳入三季报合并范围

 皖江物流于2014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442号)。根据函件要求,皖江物流于2014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三季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皖江物流拥有的权力已不再使其有能力主导淮矿物流的相关活动,且公司无法通过参与淮矿物流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没有能力运用对淮矿物流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截至2014年9月30日,皖江物流实际上已不能控制淮矿物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皖江物流2014年三季度报告中不再将物流公司资产负债表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其1-9月份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淮南矿业对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重申

 2014年9月15日,皖江物流发布《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12芜湖港”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有关说明》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作为皖江物流的控股股东,同时作为“12芜湖港”公司债的担保人,将按照淮南矿业就“12芜湖港”出具的《担保函》的约定,在皖江物流不能按期偿付“12芜湖港”本息的情况下,向“12芜湖港”的债券持有人履行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担保义务。

 4、重大资产重组筹划中

 根据公司公告,为了弥补上市公司的相关损失,皖江物流目前正在积极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主要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交易方式尚在与政府部门进行报告、确认;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初步确定为淮南矿业所属煤炭、电力业务板块的部分资产,所涉及的审计、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抓紧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有关工作。目前标的资产的规模、权属边界等已初步确定,资产重组预案已初步形成,正与政府主管部门等进行汇报、沟通,但重组预案尚未最终确定。

 鉴于重组事项对皖江物流后续经营、财务状况及“12芜湖港”的信用水平可能产生的影响,联合评级决定将皖江物流及其“12芜湖港”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观察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皖江物流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评估最终结果对皖江物流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以及“12芜湖港”的债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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