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编号:【2014-067】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4年12月2日已通过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简称“甘肃顾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4%股份,公司同意为甘肃顾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小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上述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4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规定自2014年7月1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4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三、备查文件
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编号:【2014-068】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日已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9】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顾地”) 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小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上述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 截至信息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对象甘肃顾地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因此,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0年3月19日 |
住 所 | 临洮县中铺循环经济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林超群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业务 | 生产销售塑料管道、管材、管道安装 |
2、产权及控制关系
甘肃顾地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4%的股权,岳小龙持有其16%的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数据及指标 | 2014年1-10月(未经审计) | 2013年(已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0,008,798.99 | 185,336,363.68 |
负债总额 | 102,294,562.73 | 139,120,356.48 |
净资产 | 47,714,236.26 | 46,216,007.20 |
营业收入 | 99,306,305.51 | 91,357,436.14 |
利润总额 | 1,498,229.06 | -5,005,839.91 |
净利润 | 1,498,229.06 | -4,807,056.95 |
4、信用情况
甘肃顾地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甘肃顾地提供担保:
1、担保方: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担保金额和方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甘肃顾地的实际借款情况在担保限额之内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认为,甘肃顾地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申请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8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顾地对外担保2,000万元,系为甘肃顾地提供担保。
截至信息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合计16,8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8.35%、净资产的16.35%。顾地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担保发生额为23,941万元,占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3.2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如下:
经核查,顾地科技对外提供担保事宜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甘肃顾地申请的授信额度均用于日常经营,且其为顾地科技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
本保荐机构同意顾地科技上述对外担保事宜。
七、备查文件
1、《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0】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
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本期合并报表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作出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了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以及本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2、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及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因本公司无此类长期股权投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此前各期末资产无影响。对当期及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资产无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因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实施的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因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实施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因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实施的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