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根据本次协议安排,实施完成后厦门海翼集团将持有本公司4.99%,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要事项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1月19日下午13时起停牌。
2014年12月5日,公司接到股东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航集团”)的母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通飞”)已就包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转移在内的相关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下属另一子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共同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实施完成后,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将持有公司3,8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9%),成为公司新的第二大股东,中航工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公司股权结构后续可能发生的变化
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
三方划转完成后,海翼集团将持有公司3,8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9%),成为公司新的第二大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
二、海翼集团简介
海翼集团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商用运输设备制造(工程机械、专用车、关键零部件等)、供应链运营(工业物流和贸易等)、金融(财务公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资产管理、投资等)和地产等业务。
2013年末,海翼集团总资产约250亿元,营业收入约176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约3,568万元。
三、风险提示
目前,中航工业通飞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及厦门市国资委就上述事宜已经签署相关协议,涉及公司股东的相关股份划转工作尚需相关的审批程序完成后才能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8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