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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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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2014-037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9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2日

 ● 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在2014 年12月2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第七项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由于本次变更只涉及1人,议案标题变更为《关于推选石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4 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818号意家人旅馆2楼会议室。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拟将实施的OEM配套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 关于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后执行的向东风汽车公司土地租赁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 关于公司一次性计提员工提前休养福利的议案。

 7. 关于推选石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存货核销的议案。

 9.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临035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4临031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公告》、2014临032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一)》、2014临033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二)》、2014临034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三)》、2014临016《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2014临027《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临022《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4临026《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22层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3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22层证券部 200063

 联系电话:021-62033003转53或47分机

 传真:021-62032133

 联系人:周群霞、龚琰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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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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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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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一)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二)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 元代表议案。

 (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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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票举例

 1.截止2014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A 股收市后,持有东风科技股票(股票代码60008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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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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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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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三: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一)本次会议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二)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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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内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报单形式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站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交易系统报单投票说明

 1.香港结算作为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按照所征集的沪股通投资者对每一议案的不同意见逐一进行投票。

 2.在“申请编号”中填入投票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若该表决议案需计入分段统计中,应在股份数之前填写持股分段区间代码,持股区段对应代码为:A<1%、1%==5%,以及D<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E<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Z<5%。

 在网络投票时,单笔申报票数不得超过1亿,若申报超过1亿(含)时,应拆分多笔申报。同时,除最后一笔外,之前所有分笔申报的数量必须为99,999,999,总票数为其拆分多笔票数之和。

 3.买卖方向为买入。

 4.需按照要求填写上市公司对应的股票代码。

 5.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若有议案组,用含两位小数的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元代表议案组2的第1个议案,2.02元代表议案组2的第2个议案;小数点后可以到2位,即可输入2.01元和2.02元代表议案组2的第1个议案和议案组2的第2个议案。所有需表决的议题需逐一报送投票意见。

 6.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按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公告执行。通常情况下,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香港结算需要对同意、反对及弃权意见分别通过申请编号中填入投票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进行申报。

 7.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必须逐笔申报,但申报不能撤单,若未按本指引申报的,视为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代表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除需拆分多笔投票的情形外,对同一议案同一表决意向只能申报一次,后续申报无效。

 8.完成所有单项议案表决后,应当通过议案88提交参与股东大会股份数(记为“T”)。若该股份数大于单个议案已表决的同意、反对和弃权股份数之和,则剩余股份数计为“弃权”;若该股份数小于已表决的同意、反对和弃权股份数之和,该议案按 “弃权、反对、同意”的顺序依次扣除直至股份数T止,计为投票意见。

 9.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0.对于第2条中所提的分段统计情形,香港结算应当保证其所申报的区段持股值满足:A+B+C=T, D+E=A,A+B=Z勾稽关系。如不满足前述关系,则由上市公司确定分段统计处理方式。

 11.涉及投票意见结果统计时,香港结算作为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香港结算作为出席人计出席人数为1。

 (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投票系统投票的操作说明

 1.香港结算需事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CnSCA中心申请投票专用EKey,并开通网站投票系统报送权限。

 2.香港结算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数据文件报送格式,使用投票专用EKey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香港结算通过网站报送时,须合并当日所有上市公司的投票数据后一次提交,不能分次报送。

 4.香港结算上传的投票数据文件中至少须包括:公司代码、股东大会议案编号、对议案投票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及所代表股份数、征集到的参与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数(记为T)、分段持股区间对应的投票意见汇总及所代表股份数等数据信息。其中持股区段对应标识:A<1%、1%==5%,以及D<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E<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Z<5%。

 5.香港结算上传的投票数据文件须通过网站投票系统的前端检验,前端校验通过后才允许上传。主要包括:

 (1)议案编号应当与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公告相一致。

 (2)同一家上市公司所有普通议案同意、反对、弃权意见股份数总和必须等于香港结算征集到的参与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份数T。

 (3)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累计议案的总票数不大于普通议案的 T×应选人数。

 (4)应当保证其所申报的区段持股值满足A+B+C=T, D+E=A,A+B=Z勾稽关系。

 (三)关于香港结算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系统报送作为投票通道的说明:

 1.香港结算可以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指定网站系统作为投票报送通道,但对每次股东大会只能选择一个通道。

 2.香港结算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默认网络投票通道,若要使用网站投票系统通道则须在投票前事先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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