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4-006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结合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李保平、吉忠民、吉红丽、刘芬燕等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段飞、邢波、黄金干、杨文彪、周昌生等5名董事同时通过传真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保平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有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批准的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的信贷融资计划,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煤化”)以下信贷融资业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1)对龙门煤化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息的55%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对龙门煤化与兴业银行西安分行4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的2.2亿元额度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对龙门煤化与成都银行西安分行1.5亿元人民币循环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对龙门煤化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2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2月5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4-007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结合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其中樊明、范小艺、范艺红、梁社林等4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李岚1名监事同时通过传真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樊明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有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批准的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的信贷融资计划,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煤化”)以下信贷融资业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1)对龙门煤化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息的55%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对龙门煤化与兴业银行西安分行4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的2.2亿元额度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对龙门煤化与成都银行西安分行1.5亿元人民币循环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对龙门煤化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2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总数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 12月5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4-008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龙门煤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煤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为龙门煤化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7,24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批准的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的信贷融资计划,同意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煤化”)以下信贷融资业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1)对龙门煤化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息的55%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2)对龙门煤化与兴业银行西安分行4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的2.2亿元额度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四年。
(3)对龙门煤化与成都银行西安分行1.5亿元人民币循环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4)对龙门煤化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2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以上担保的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有关担保协议约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根据被担保人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31日最新《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83735
登记机关: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门工业园东区
法定代表人:王世斌
注册资本:拾伍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焦炭、煤焦气、煤焦油生产、销售;甲醇、硫磺、硫酸铵及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3.12.31/2013年度 |
资产总额 | 671,362.11 |
负债总额 | 530,331.70 |
净资产 | 141,030.41 |
营业收入 | 357,974.08 |
利润总额 | -6,716.42 |
净利润 | -6,623.08 |
2、截至2014年9 月30日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4.09.30/2014年1-9月 |
资产总额 | 734,679.48 |
负债总额 | 589,457.58 |
净资产 | 145,221.90 |
营业收入 | 280,943.91 |
利润总额 | 4,189.88 |
净利润 | 4,179.67 |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龙门煤化提供有关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276,495.93万元的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331,014.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276,495.93万元的119.7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被担保人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2月5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4-009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