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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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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4-04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5日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本行总行举行。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291,849,39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37751%,具体如下表所示: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0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27 | H股股东人数 | 1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5,009,219,033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69,374,585,480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634,633,553 | 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7.750733%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82.937027%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13706%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人数 | 1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2,630,357 | 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87018%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云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本行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本行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 序号 | 议案 | 票数(%) | 是否通过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选举刘士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5,113,261,726
(99.937402%) | 171,575,584
(0.060140%) | 7,012,080
(0.002458%) | 通过 | 2 | 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3,799,267,364
(99.476823%) | 752,611,794
(0.263804%) | 739,970,232
(0.259373%) | 通过 | 3 | 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3,799,267,364
(99.476823%) | 752,611,794
(0.263804%) | 739,970,232
(0.259373%) | 通过 | 4 | 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3,333,732,470
(99.313644%) | 1,218,146,688
(0.426983%) | 739,970,232
(0.259373%) | 通过 | 5 | 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3,799,267,364
(99.476823%) | 752,611,794
(0.263804%) | 739,970,232
(0.259373%) | 通过 | 6 | 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3,799,267,364
(99.476823%) | 752,611,794
(0.263804%) | 739,970,232
(0.259373%) | 通过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A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根据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A股中小投资者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议案 | 票数(%)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选举刘士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456,448,738 (99.938831%) | 0 (0.000000%) | 7,012,080 (0.061169%) | 2 | 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332,532,586 (98.857865%) | 0 (0.000000%) | 130,928,232 (1.142135%) | 3 | 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332,532,586 (98.857865%) | 0 (0.000000%) | 130,928,232 (1.142135%) | 4 | 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332,532,586 (98.857865%) | 0 (0.000000%) | 130,928,232 (1.142135%) | 5 | 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332,532,586 (98.857865%) | 0 (0.000000%) | 130,928,232 (1.142135%) | 6 | 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332,532,586 (98.857865%) | 0 (0.000000%) | 130,928,232 (1.142135%)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于2014年10月21日和2014年11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于2014年10月20日和2014年11月20日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会议资料及H股通函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峥律师和黄晓雪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交程序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4-04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5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温铁军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邱东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胡定旭董事、马时亨董事、袁天凡董事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张云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士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刘士余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刘士余先生将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刘士余先生简历 附件: 刘士余先生简历 刘士余,男,1961年11月出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员。先后工作于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2006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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