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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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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7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5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霍尔果斯众合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合投资”)减持股份的通知,众合投资于2014年12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95%。本次减持前,众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6,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98%;本次减持后,众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2,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04%。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众合投资大宗交易2014年12月4日9.654,550,0000.5395%
合计4,550,0000.5395%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众合投资合计持有股份46,640,000 5.5298%42,090,0004.99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640,000 5.5298%42,090,0004.99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众合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二、 其他说明

1、2014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众合投资计划自2014年11月14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2、众合投资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2%。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71。

2、众合投资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司2007年资产重组时承诺:“就本集团认购的盾安环境9,000万股股票,本集团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该等股票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且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众合投资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4、众合投资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众合投资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为4.9904%,不再是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6、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众合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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