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7日以传真/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审议,同意提名以下九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2014-077、078、079、080号公告)
董 事 候 选 人:杨 军先生 杨 林先生 靳宏荣先生
钟际民先生 周庚申先生 吴列平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虞世全先生 冯 科先生 蓝庆新先生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黄蓉芳女士和王伯俭先生六年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将离任的独立董事黄蓉芳女士和王伯俭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利益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为:任期内,公司支付每人每年董事津贴人民币8万元(含税),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非公司员工的董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支付其他报酬。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2014-081号《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宜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钟际民先生、靳宏荣先生、周庚申先生、吴列平先生及杨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冠捷投资放弃熊猫平板股权之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2014-081号《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宜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钟际民先生、靳宏荣先生、周庚申先生、吴列平先生及杨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4-5议案均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6、关于子公司长城能源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系列项目并设立配套项目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2014-082号《关于子公司长城能源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系列项目并设立配套项目公司的公告》)
鉴于该议案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之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参照了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表决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投资建设江西宜丰现代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名称拟为“江西长丰电力有限公司”)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钟际民先生、靳宏荣先生、周庚申先生、吴列平先生及杨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投资建设江西上高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名称拟为“江西上高中长电力有限公司”)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钟际民先生、靳宏荣先生、周庚申先生、吴列平先生及杨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投资建设江西分宜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名称拟为“江西分宜中长电力有限公司”)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钟际民先生、靳宏荣先生、周庚申先生、吴列平先生及杨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投资建设湖北仙桃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名称拟为“湖北仙桃中长电力有限公司”)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钟际民先生、靳宏荣先生、周庚申先生、吴列平先生及杨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7、提议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2014-076号《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附:候选人简历
(1)杨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研究生院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任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总裁、党委书记,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9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长。
杨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杨林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获理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湖南计算机厂研究所工程师、办公室(企管办)主任,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兼任上海湘计长江信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长远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维胜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凯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10年8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
杨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靳宏荣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工程硕士,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现任贵州中电振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装备部主任、科工局系统三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装备局副局长等职。2012年9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
靳宏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钟际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工学院无线电专业,大学学历,主任编辑。现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科技公司董事、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国际合作部负责人、中国电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三讯电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通广电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经理部副主任、机电部办公厅综合处干部(正处级)、中国电子报社编辑部主任、国营第798厂设计所助工等职。2010年8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2012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钟际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周庚申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兼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副会长。2007年12月当选“2007品牌中国年度人物”,2008年、2010年两次当选“中国信息产业年度经济人物”。曾任本公司打印机事业部总经理,显示器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2005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裁,2007年6月起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8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周庚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1,6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吴列平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应用开发部副总经理、金融电子化事业部总经理、工程总体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曾获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优秀科技青年荣誉证书、国家信息产业部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2008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10年8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吴列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虞世全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至今先后在四川省华蓥市税务局、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四川华蓥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兴广会计师事务所、广安华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中财国政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税收、税务代理、社会独立审计、经济案件鉴定及财务管理咨询工作,任局办秘书、副所长、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等职务。2000年10月被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聘为国务院派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人员。现任广安华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中财国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和四川国财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
虞世全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冯科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主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副教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生导师、《新经济》杂志副总编辑。2010年8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冯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蓝庆新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和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商务部商务时评专家,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人本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蓝庆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马跃先生、韩宗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为李斌先生,于2014年12月4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家干先生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张家干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利益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监事会审议,拟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
任期内,公司支付每人每年监事津贴人民币6.4万元(含税),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非公司员工的监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支付其他报酬。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附:候选人简历
(1)马跃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国营二七二厂总厂团委书记(正处级)、劳资处副处长、干部处副处长、劳动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本公司人事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办主任。1998年9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1年4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监事会主席),历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2010年8月换届选举时连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马跃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韩宗远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吉首大学中文系毕业,文学学士学位。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毕业,EMBA。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国营建南机器厂厂长兼党委书记等职。2012年9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监事。
韩宗远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年12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下午15:00-2014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5楼
8、公司将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内容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
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2 |
发行方式 |
2.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5 |
发行数量 |
2.6 |
锁定期安排 |
2.7 |
上市地点 |
2.8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9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2.10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子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
关于子公司长城能源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系列项目并设立配套项目公司的议案(逐项表决) |
9.1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宜丰现代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9.2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上高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9.3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分宜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9.4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湖北仙桃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截止2014年9月30日) |
12 |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
13 |
关于冠捷投资与桑菲通信订立主供应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 |
关于冠捷投资与京华信息订立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5 |
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
16 |
关于冠捷投资放弃熊猫平板股权之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
17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17.1 |
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2 |
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3 |
选举靳宏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4 |
选举钟际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5 |
选举周庚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6 |
选举吴列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8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18.1 |
选举虞世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8.2 |
选举冯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8.3 |
选举蓝庆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 |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19.1 |
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19.2 |
选举韩宗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20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21 |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说明:
1、第1至8项议案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相关议案已经2014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9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0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4-061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62号)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2、第9项议案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相关议案已经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4号)、《关于子公司长城能源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系列项目并设立配套项目公司的公告》(2014-082号)。
3、第10项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案,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相关议案已经2014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9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0号)。
4、第11项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2014年9月30日)已经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4号)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5、第12项议案聘请审计单位,其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经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经201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8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54号)、2014年10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0号)。
6、第13、14项议案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10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64号)、《关于子公司冠捷科技之下属公司冠捷投资与桑菲通信订立主供应商协议、与京华信息订立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65号)。
7、第15、16项议案已经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4号)、《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宜的公告》(2014-081号)。
8、第17至21项议案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津贴标准已经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4号)、《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5号)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郭镇 龚建凤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2发行方式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5发行数量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6锁定期安排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7上市地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9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10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子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9、关于子公司长城能源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系列项目并设立配套项目公司的议案(逐项表决) |
9.1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宜丰现代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9.2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上高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9.3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分宜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9.4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湖北仙桃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截止2014年9月30日)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关于冠捷投资与桑菲通信订立主供应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关于冠捷投资与京华信息订立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5、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6、关于冠捷投资放弃“熊猫平板”股权之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7、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
(“可表决票数总数”=6×持股数,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投给6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
17.1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 股 |
17.2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 股 |
17.3选举靳宏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 股 |
17.4选举钟际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 股 |
17.5选举周庚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 股 |
17.6选举吴列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 股 |
18、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
(“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投给3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
18.1选举虞世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 股 |
18.2选举冯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 股 |
18.3选举蓝庆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 股 |
19、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
(“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投给2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
19.1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同意: 股 |
19.2选举韩宗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同意: 股 |
2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1、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3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长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7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7.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7.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 |
申报价格 |
|
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即不包含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 |
100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 |
2.00元 |
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2.2 |
发行方式 |
2.02元 |
2.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3元 |
2.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元 |
2.5 |
发行数量 |
2.05元 |
2.6 |
锁定期安排 |
2.06元 |
2.7 |
上市地点 |
2.07元 |
2.8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8元 |
2.9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2.09元 |
2.10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10元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子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子公司长城能源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系列项目并设立配套项目公司的议案(逐项表决) |
9.00元 |
9.1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宜丰现代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9.01元 |
9.2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上高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9.02元 |
9.3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江西分宜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9.03元 |
9.4 |
长城能源投资建设湖北仙桃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
9.04元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截止2014年9月30日) |
11.00元 |
12 |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
12.00元 |
13 |
关于冠捷投资与桑菲通信订立主供应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3.00元 |
14 |
关于冠捷投资与京华信息订立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00元 |
15 |
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
15.00元 |
16 |
关于冠捷投资放弃“熊猫平板”股权之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
16.00元 |
17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17.00元 |
17.1 |
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01元 |
17.2 |
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02元 |
17.3 |
选举靳宏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03元 |
17.4 |
选举钟际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04元 |
17.5 |
选举周庚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05元 |
17.6 |
选举吴列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7.06元 |
18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18.00元 |
18.1 |
选举虞世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8.01元 |
18.2 |
选举冯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8.02元 |
18.3 |
选举蓝庆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8.03元 |
19 |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19.00元 |
19.1 |
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19.01元 |
19.2 |
选举韩宗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19.02元 |
20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20.00元 |
21 |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21.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②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议案17股东持有的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六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对候选人C投X3票 |
X3股 |
对候选人D投X4票 |
X4股 |
对候选人E投X5票 |
X5股 |
对候选人F投X6票 |
X6股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议案18股东持有的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对候选人C投X3票 |
X3股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议案19股东持有的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两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虞世全,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6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虞世全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虞世全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冯科,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8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冯科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冯科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9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蓝庆新,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蓝庆新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蓝庆新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8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虞世全、冯科、蓝庆新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下转B0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