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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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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85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东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提供10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沈东进先生、李志江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具体情况已于201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4-86。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具体情况已于201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4-87。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86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4年12月4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500万元的议案》,同意由我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500万元。

由于兆嘉公司另一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中,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0500万元,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对外财务资助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兆嘉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0日,2008年12月我公司实施定向增发认购资产,兆嘉公司作为被认购资产置入我公司,定向增发完成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住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住”)持有兆嘉公司51%股权,我公司持有49%股权。

2010年6月,经我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4,451.2275万元对兆嘉公司增资扩股,持有增资后的兆嘉公司20%的股权。

2011年11月,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放弃兆嘉公司2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兆嘉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中房集团。

目前兆嘉公司股权结构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住持有40.8%,我公司持有39.2%,中房集团持有20.0%。

兆嘉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兆嘉公司开发的“中房·瑞致”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与望龙路交汇处,项目总占地55万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项目分四期滚动开发。截止2014年10月末,项目正在进行一期及二期工程的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

三、提供财务资助原因、金额及用途

经兆嘉公司对目前现金流进行核算,按照现有开发规模和开发进度计划,项目尚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兆嘉公司也正努力通过信贷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在落实其它融资渠道之前,需要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为保证项目资金链稳定,我公司拟向兆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500万元,用于兆嘉公司项目开发建设。

四、关联方向兆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司和中房集团向兆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如下:我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5,800万元(包括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10,500万元),占比52.05%;中房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3,767万元,占比47.95%。我司向兆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比例未超过我司持股比例。

五、《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我公司与兆嘉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10,500万元。

2、借款用途:借款用于兆嘉公司“中房瑞致”项目开发。

3、借款期限:一年,借款期限根据实际到账日起算。

4、借款利率和计息:借款利率为在国家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

六、利率的确定依据

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房地产融资难度加大,融资成本也较高。在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在国家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属于合理范围。

七、董事会意见

兆嘉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该资助方案不仅能够帮助兆嘉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也有利于实施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

八、最近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如下:

最近十二个月内,我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如下(包括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累计交易金额45,300万元;向关联方转让债权金额13,000万元;向关联方借入款项额度150,000万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36,57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树先生、刘红宇女士、郭海兰女士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房地产董事会于201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500万元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兆嘉公司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87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

2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

月21日15:00至2014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提供10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本项议案。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8日和201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房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房投票”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请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15:00至2014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提供10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88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进展概述

2014年2月26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注:“重庆中房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为保障嘉润公司顺利取得土地,以及参加后续土地竞拍和项目的开发建设,由我公司(包括指定的下属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嘉润公司按照出资比例(70%)提供110,000万元财务资助的额度,嘉润公司另一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包括指定的下属公司)按出资比例(30%)提供财务资助额度47,000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14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4-09号、2014-14号。本事项已经我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嘉润公司收到我司提供的财务资助10,000万元,收到中房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6,000万元。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嘉润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比70%,中房集团出资300万元,占比30%。2014年6月,我公司和中房集团对嘉润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扩股,将嘉润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0万元,其中由我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6,300万元,由中房集团以货币方式增资2,700万元。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为:我公司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70%,中房集团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30%。

嘉润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庆市南岸区茶园项目地块开发的前期工作。嘉润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三、提供财务资助原因及用途

嘉润公司在2014年12月1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南岸区茶园-鹿角组团A分区A29-2/04、A84-8/03号地块,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40,186万元,嘉润公司现有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土地价款,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上述土地价款不足的部分。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方向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单位:万元)

我司向嘉润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提供财务资助比例未超过我司持股比例。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89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正在进行“中房瑞致”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兆嘉公司对项目二期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本次公开招标共5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报价。经过长沙市工程承发包市场组织公开开标、评标工作等工作,于2014年12月5日确认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290,535,747.54元。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是我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因此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招标形成,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14号,法定代表人赵云,注册资本68503.415502万元,经营范围: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安装;起重机械设备工程;道路养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关联方与我公司关联关系图示如下: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中房瑞致小区二期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2、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10天。

3、合同价款:

290,535,747.54 元。

4、计价和支付: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房瑞致小区二期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是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是确切必要的。公司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最近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最近十二个月内,我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如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累计交易金额45,300万元;向关联方转让债权金额13,000万元;向关联方借入款项额度150,000万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36,57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3年12月31日153235121584316520-5559
2014年9月30日15841212199536417360386505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议案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提供10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1.00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4年9月30日113331.26103356.869974.400-25.60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占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额比例财务资助余额占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余额比例
中房地产67,665.6468.77%26,593.2246.40%
中房集团30,723.2231.23%30,723.2253.60%
合计98388.86100%57316.44100%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3年末1,134,946.5389,832.38975,003.4915,678.29
2014年三季度1,315,347.89120,534.78815,757.9117,5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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