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日公告《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经事后审查,发现会议通知时间出现失误,现做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耿莉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更正后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耿莉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