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月 3 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忠良先生的通知,获悉钱忠良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 年 12 月 3 日,钱忠良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900,000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0%)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用于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12 月 2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 年 12 月 2 日。股份质押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忠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7,276,0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7%,累计质押 32,100,000 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6.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9%,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 12,9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0%。
钱忠良先生此次办理质押回购业务进行融资主要是基于个人投资资金的需要。在此,钱忠良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上市时签订的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截止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