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73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本基金认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工商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的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7、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本基金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9、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销售网点(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xr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061-7297)或代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基金代码:000886,请投资人留意)。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4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电话:010-68619312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吕佳静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赵会军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214121)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214121)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下转A28版)